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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桥梁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1-05-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桥梁主体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高铁新城东至锦西大道、西至石华线、北至柯安三路、南至常山江及320国道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8944万元,位于衢州市高铁新城,工程范围为衢县路、江山路、三清山大道、闽江大道上跨中央绿谷公园区段。项目内容包括四条市政道路、市政道路上的7座桥和部分接线道路。

衢县路长540米、宽32米(本次实施道路宽28.5米);衢县路1号桥长50 米、宽27米;衢县路2号桥长105米,宽27米。江山路长380米、宽28米;江山路1号桥长50米、宽27米;江山路2号桥长105米、宽27米。三清山大道长620米、宽33米(本次实施道路宽28.5米);三清山大道1号桥长56米、宽27米;三清山大道2号桥长105米、宽27米。闽江大道长1000.355米、宽34米;闽江大道桥长140米、宽27米。配套管线、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坐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相对道路

方位

相对道路红线距离(m)

环境功能

纬度

经度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

28°56'49.5"

118°49'04.1"

党校(在建)

闽江大道

S

60

1类

28°57'02.7"

118°49'22.7"

1#规划住宅用地

三清山大道

E/W

10

1类

28°56'52.1"

118°49'19.9"

2#规划住宅用地

闽江大道

N

10

1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相应路段施工中,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

(2)施工阶段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针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做好定时洒水、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如防尘网,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泥浆水、机械油污水分别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

(4)工程余方用于道路填筑和绿化回填,其余土石方外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施工期由于临时建筑及施工活动的进行,将破坏原来的自然性、和谐性;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在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基础上,不良影响将随之消除。

营运期:

(1)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根据道路规划的要求在道路两边布置一定的绿化林带,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

(2)项目废水主要为下雨时路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污废水污染水体。平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采取绿化噪声吸收,加强道路噪声管理等措施后,敏感保护目标噪声均可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4)道路建成后将实施合理的绿化进行生态补偿,可以满足生态补偿的目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灰渣等,不要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运输时尽量避免敞开式运输及过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沥青不在现场拌和,并应采用封闭式运输。

(2)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如在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设覆盖物;石灰、水泥等物质不得露天堆放;做好用料的时间安排,减少堆放时间;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以减少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消纳。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3)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在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3:30)应停止施工。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是工艺需要连续施工,同时要向附近群众进行公告。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

(4)生活垃圾应当进行垃圾分类,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工程产生的土方,用于道路填筑和绿化回填,其余土石方外运。

(5)采用绿化补偿措施补偿因道路建设消失的半自然生态系统,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合理安排绿色植物的空间布局。对于开挖的表层土壤,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工程完工后,各种临时占地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营运期:

(1)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2)平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

(3)考虑采用低噪声路面,从源头降低噪声的影响。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可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有效降低人的感觉噪声级,减小主观烦恼度。路段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引起较大的噪声污染。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维护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建立道路运输事故环境应急预案,以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桥梁主体工程符合衢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红线要求。本工程建设不仅能够满足高铁新城的交通需求,同时兼顾城市绿道系统,提高居民林荫化通勤、休闲低碳出行方式,打造一座交通便捷、环境生态、低碳环保、运动休闲的高品质宜居城市。

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将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后,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使当地能够维持目前环境质量,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和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1日)。公众可登陆下方链接下载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设工程——桥梁主体工程.doc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0-3085095   

(2)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周杨/15857052505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林工/18658483885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座1211室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