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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衢州龙游县、衢江区、柯城区、江山市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23.679km,推荐线主线共设置桥梁31884.585m/101座(包括互通主线桥),隧道(折合成双洞平均长度9184.5m/12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0处,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隧道管理站3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9.827km/5

项目总投资:工程算总投资为304.1269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评价范围内共涉及金华市金西开发区汤溪镇衢州市龙游县社阳乡、湖镇镇、东华街道、汤口镇衢江区全旺镇、大洲镇、廿里镇、后溪镇柯城区石室乡江山市上余镇、四都镇、双塔街道、虎山街道、坛石镇、贺村镇、新塘边镇、凤林镇,共计16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主要跨越莘畈溪、社阳溪、罗家溪、灵山港下山溪、上山溪、乌溪江、江山港,其中乌溪江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其他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为

工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等区域评价范围内涉及衢州市的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大竹海国家森林公园,金华市的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婺城莘畈溪湿地;评价范围内还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施工冲洗、养护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禁止排入附近河流,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居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收集处理清运。涉水桥墩施工在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环境水体中的SS量得到削减,作业所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的影响范围将大幅削减,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本工程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桥面径流和沿线设施生活污水路面地表径流设截排水沟后收集排放,位于湿地及涉及Ⅱ类水体的跨河桥段范围内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营运期各服务区及沿线设施产生的各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进行回用,因此对沿线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搅拌扬尘、车辆扬尘爆破废气)、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沿线3服务区12处隧道本工程公路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车辆怠速排气、隧道排气、服务区油烟汽车尾气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受影响区域人口密度不大怠速排气影响存在于服务区周边区域,经过大气的扩散及稀释,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隧道口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的影响;服务区油烟经高效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总体而言,本项目运营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公路施工、建桥打桩、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输等。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间断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根据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采取绿化声屏障、隔声窗隔声降噪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钻渣、淤泥、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统筹调配、综合利用后,剥离表土后期用作植被绿化覆土,其余弃方运至弃渣场地堆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公路沿线设施生活垃圾、养护垃圾,公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设备噪声、灯光,水体和底泥扰动等均会对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运营期:设计采用以桥隧代路、永临结合、合理调整土石方平衡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工程施工将造成永久占地内植被的永久性消失和临时用地内植被的暂时性消失。由于这些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内常见种,分布范围广,分布面积大,不会造成区域植物种类的减少,也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发生改变。本工程设置的桥梁和涵洞可满足野生动物通行要求,加上动物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置3服务区。公路允许危化品车辆通过,道路跨越乌溪江等Ⅱ类水体,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主要为危化品泄漏对环境造成的而影响。公路建成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各桥梁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但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严重,工程建成运营后应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尽可能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在跨越Ⅱ类水体的桥梁处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尽可能减小事故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居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收集处理清运合理安排好桥梁施工时间,涉水桥墩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施工,避免在丰水期施工,严禁洪水期施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设备维护,保证物料运输车辆工况,减少油污的跑、冒、滴、漏。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远离河道设置集水沟和沉淀

营运期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项目桥梁路段均设计防撞护栏,以防止车辆撞击护栏或桥墩后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事故优化完善桥面路基排水系统设计,减少阻水面积,减轻水中墩对河道水流形态以及防洪的影响位于湿地及涉及Ⅱ类水体的跨河桥段范围内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各服务区及沿线设施产生各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和维护,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物料进行围挡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隧道开挖、钻孔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对隧道口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运营期做好公路养护、加强沿线绿化等工作,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采用油烟净化装置等措施,控制营运期废气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本工程同时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不同措施减轻项目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将生活垃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工程弃渣的表土后期用作植被绿化覆土,其余弃方运至弃渣场地堆置,做好清运过程的防护工作。

运营期完善公路沿线各设施内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妥善处理处置公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桥梁桩基施工做好钻渣泥浆的处理,禁止将废水排入水域;对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避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要及时复耕复植涉及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永久农田的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

6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道路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跨河设置事故泄漏液收集措施警示标志防撞栏等设施;编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属于《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华、衢州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实施类项目,项目符合衢州市和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的声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科学施工,本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浙江省政务网予以公开。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828日至202398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371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70-3351205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3号楼联系人:联系电话:0571-87960753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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